思政教育

关于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16:40 作者: 点击:[]

 

 

 

 

 

关于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推荐

活动的通知

 

各系、登封校区: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2820号)要求,我院将开展辅导员优秀案例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1.案例主题突出。要紧紧围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中规定的辅导员工作职责,按照相应的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特别要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撰写案例。

2.案例要真实。所选案例必须是辅导员本人在日常工作亲身经历,有切身的感受和体会,不得杜撰和抄袭。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班级、籍贯、民族等个人基本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案例,文责自负。

3.案例要新颖。案例选择要注意和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具有借鉴意义,并具有推广价值。

4.案例要规范。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口吻撰写,并应包含以下要素:

1)标题:标题要反映案例的主题。

2)案例介绍:交代清楚案例发生的环境、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等。

3)解决方案:案例处理的思路、方法及效果。

4)案例分析与启示: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剖析,揭示其蕴含的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借鉴和启示。

5)个人体会:通过处理所述案例,自身作为辅导员的工作感受和心理体会。

6)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校名称,院系名称、职称职务等。

5.案例格式要求:每份案例字数3000字左右;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案例标题为华文中宋二号字体;正文为仿宋小三号字体,其中正文中一级标题为黑体,二级标题为楷体。

二、报送要求:

1.每位辅导员至少报送一篇工作案例参与评选。

2.请于918日之前将纸质稿案例一式三份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scjubao@163.com

三、评选推荐:

院学生工作部(处)将从参选的工作案例中评选2-3篇优秀工作案例参与全省评比。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辅导员至登封校区交流工作方案》的通 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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