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体院学〔2012〕 77 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系、登封校区,纪检监察室,团委,教务处:
为激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按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先进班集体评比与奖励办法》和《郑州大学体育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评选奖励办法》,经民主评议、各系、校区推荐,并在全院公示、审核后,经学院研究决定:体育系09级体教4班等13个班级为先进班集体;授予朱梦茹等41名同学为文明学生;授予王勇等134名同学为优秀学生干部;授予张璐等243名同学为三好学生。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与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附件:2011-2012学年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